渠道数字化,
四层分工的一条链
快消品渠道数字化不是一套系统包打天下,而是四层协作:DMS / KAM 管协同,SFA / TPM 管执行,DIS 管采集,RGM 管决策。各层只做自己的事,边界清楚,数据才通、口径才不打架。
从采集到决策,每一层只做一件事
品牌商渠道数字化是一条多系统协作的链路。下方每一层都有明确职责与明确边界——协同层通过数据交换引用各系统的结果(不重建、不越界),决策层汇聚协同与采集数据形成经营决策,再经协同层落地执行。
Welink RGM · 收入增长管理
构筑在协同与执行系统之上,是产品矩阵的决策大脑:统一口径、统一分析、统一建议。本体化建模 + 6 步业务闭环 + 5 大杠杆 + Doris 数仓与指标平台。
Welink DMS · 经销商协同 + Welink KAM · KA客户协同
直面渠道业务使用者的双边协同界面。经销商与品牌商、KA 客户与品牌商,在同一条信息链上完成合同、订单、费用、对账的协同。
SFA · TPM · ERP · MDM · TMS
各司其职的专业系统:拜访执行、促销费用与返利计算、订单执行与账务、主数据权威源、物流执行与轨迹。协同层对接引用其核心能力,而非平台内重做。
DIS · 渠道数据采集基础设施
矩阵级采集层:经销商进销存与销售流向采集(直连 / 传数),同时服务 DMS 协同用数与 RGM 决策用数。协同与决策系统不处理任何形式的数据采集。
三个产品,三句定位
每个产品只做一件事,并且把边界写进定位里——协同是全部,也是边界;决策与执行分层,全矩阵只有一个决策大脑。
只做经销商协同
面向快消品品牌商的经销商协同系统,覆盖「品牌商 → 一级经销商 →(可选二批)→ 终端门店」多级分销链路的合同、订单、政策、财务协同与经销商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- 不做 KA 业务(归 KAM)
- 不做经营决策(归 RGM)
- 不做执行职能(归周边执行系统)
只做 KA 客户协同
面向快消品品牌商的 KA 客户协同系统,覆盖 KA 现代渠道(大卖场、连锁超市、便利店、会员店、折扣店)的客户管理、条款与 JBP、直供订单、费用核销、对账全链路协同。
- 不做经销商渠道业务(归 DMS)
- 不做计算与执行(归 TPM / ERP)
- 不做经营决策(归 RGM)
协同与执行之上的决策大脑
以本体化建模构建「语义统一、规则可配、归因深入、决策量化、持续学习」的决策体系,执行「目标 → 差距 → 归因 → 决策 → 执行 → 反向归因」6 步业务闭环,覆盖 RGM 5 大杠杆。
- 不做交易协同(归 DMS / KAM)
- 不做执行(归周边执行系统)
- 不做采集(归 DIS)
站在系统与人之间的位置,决定了三条铁律
DMS / KAM 站在执行系统与渠道业务使用者之间充当协同层,RGM 站在最上方充当决策层。这个生态位决定了三条不可妥协的铁律:
对上:集成优先于自建
各执行系统已有的核心能力(订单执行、返利计算、费用报销、主数据源头、进销存采集)一律对接引用,坚持「复用」而非「平台内重做」,降低口径分裂与重复建设成本。
对下:一站式协同体验
经销商与 KA 经理无需关心背后是哪个系统——协同动作在 DMS / KAM 门户统一完成。用 B2C 的体验标准做 B2B:移动端优先、下单 3 步内、状态全程可视。
决策与执行分层
经营分析与建议统一归 RGM,协同系统只保留执行入口与执行结果回流,不各自另建决策引擎——保证全矩阵只有一个决策大脑、一套指标口径。
谁主责什么,一眼看清
遇到灰色需求时的判定依据。表中 🔵 为 DMS 主责、🟣 为 KAM 主责、🟠 为 RGM 主责、其他为周边系统主责,⬜ 表示参与协同。
| 业务事项 | DMS | KAM | RGM | ERP | TPM | DIS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经销商准入 / 变更 / 退出 | 🔵 主责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
| KA 客户建档 / 分级 | — | 🟣 主责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
| 经销商合同签署与目标管理 | 🔵 主责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
| KA 合同条款 / JBP | — | 🟣 主责 | — | — | ⬜ 引用 | — |
| 经销商订单创建与审核 | 🔵 主责 | — | — | ⬜ 协同 | — | — |
| KA 直供订单接入与协同 | — | 🟣 主责 | — | ⬜ 协同 | — | — |
| 订单执行(排产 / 库存 / 发货) | ⛔ 不做 | ⛔ 不做 | — | 🟢 主责 | — | — |
| 促销活动创建与生效 | 🔵 主责 | 🟣 主责 | — | — | ⬜ 同步 | — |
| 费用申请与报销核销 | ⛔ 不做 | ⛔ 不做 | — | — | 🟢 主责 | — |
| 返利计算 | ⛔ 不做 | ⛔ 不做 | — | — | 🟢 主责 | — |
| KA 费用台账与核销协同 | — | 🟣 主责 | — | — | ⬜ 计算 | — |
| 经销商进销存 / 销售流向采集 | ⛔ 不做 | — | ⛔ 不做 | — | — | 🟢 主责 |
| 对账单生成 | ⛔ 不做 | ⛔ 不做 | — | 🟢 主责 | — | — |
| 动销分析与渠道经营决策 | ⛔ 不做 | — | 🟠 主责 | — | — | ⬜ 数据源 |
| KA 经营分析(费用 ROI / 条款盈利性) | — | ⛔ 不做 | 🟠 主责 | — | ⬜ 数据源 | — |
| 数仓与指标平台 | ⛔ 不做 | ⛔ 不做 | 🟠 主责 | — | — | — |
| 决策建议执行落地 | 🔵 主责 | 🟣 主责 | ⬜ 建议来源 | — | — | — |
边界判定四问:①「需要经销商在线参与吗?」需要 → 大概率属 DMS;②「是 KA 客户的条款 / 直供 / 费用 / 对账业务吗?」是 → 大概率属 KAM;③「是跨渠道的经营分析 / 指标 / 归因 / 建议吗?」是 → 大概率属 RGM;④「离开协同界面由职能角色独立完成吗?」能 → 大概率属周边执行系统。
八条原则,贯穿全矩阵
这些原则不是设计口号,而是每次需求评审的判定尺——不符合原则的功能,不进矩阵。
协同优先
所有功能设计先问「品牌商与渠道方是否在同一条信息链上」。凡是需要双方交互的功能(合同、对账、订单、返利、KA 条款与费用核销),默认双边视角:品牌商有管理端动作,渠道侧门户必有对应的确认 / 查看入口。
单一事实源(SSOT)
每类数据有唯一权威来源:订单执行在 ERP、返利与费用审定在 TPM、主数据在 MDM、采集在 DIS、指标口径在 RGM。严格区分「整合数据」与「集成数据」——只整合 DIS + 协同过程数据,其余一律只读集成。
流程可配置
快消行业渠道政策差异大:审批流、下单控制规则、返利使用规则、价格组合、KA 条款模板、RGM 规则本体全部平台化配置,避免为每个事业部 / 区域 / 客户写死逻辑。多事业部按组织 + 数据 + 功能三级隔离。
体验对齐 B2C
渠道侧用户多为非专业系统使用者。移动端优先(小程序)、下单 3 步内完成、状态全程可视化、关键待办主动推送——用 B2C 的体验标准做 B2B。
风控前置
风险控制在事前而非事后:下单时实时校验可售范围 / 库存 / 最大订货量 / 信用 / 促销供价;合同未签自动限权;关户先稽核欠款与资金清算。规则引擎统一承载,不散落在各模块硬编码。
合规内建
电子签章满足《电子签名法》可靠电子签名要求;合同 / 对账 / 审批全程留痕可审计;个人信息处理遵循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权限最小化、字段级管控。
集成优先于自建
凡是外部系统已有的核心能力(订单执行、返利计算、费用报销、主数据源头、进销存采集),坚持「对接复用」而非「平台内重做」,降低口径分裂与重复建设成本。
决策与执行分层
经营决策能力(指标、看板、归因、建议)统一归属 RGM;DMS / KAM 只保留决策建议的执行入口与执行结果回流,不在协同系统内另建分析与决策引擎。
不同角色,各进各的门
矩阵覆盖品牌商与渠道侧两类用户、七个典型角色——每个人只需要看见自己那部分。
| 角色 | 典型用户 | 主用系统 | 核心诉求 |
|---|---|---|---|
| 品牌商 · 渠道管理者 | 渠道总监、大区 / 区域经理 | DMS | 经销商从准入到退出全程可控;政策能准确下达并执行到位 |
| 品牌商 · KA 管理者 | KA 总监、KA 经理 | KAM | 条款谈判有依据、费用投向可追踪、JBP 达成可回顾、KA 对账少扯皮 |
| 品牌商 · 管理层 / 销售运营 | 总经理、销售 VP、销管 / 经营分析 | RGM | 跨渠道经营一张图;异常有归因、决策有建议、投入产出可归因 |
| 品牌商 · 财务 / 内控 | 财务经理、内控审计 | DMS / KAM | 账务清晰、对账高效有凭据;费用与返利流向可追溯;信用风险可控 |
| 经销商 · 老板 / 法人 | 一级经销商企业主 | DMS | 随时看清目标达成、返利 / 费用 / 信用余额;签合同、对账、下单少跑腿 |
| 经销商 · 经办人 | 经销商业务 / 财务经办 | DMS | 下单便捷、状态透明、物流可查;对账单与合同在线确认,纸质往来最小化 |
| 下游买家 | 二批、终端门店 | DMS(B2b) | 像 B2C 一样方便地向经销商浏览商品、下单、查物流(移动端优先) |

文沥整个产品体系


